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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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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双面书架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双面书架购置项目。 2.项目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3.项目预算:40000.00元(肆万元整)。 4.要求:详见询价邀请函。 5.报名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214。 6.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1:00 7.询价邀请函详见附件。 采购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873-3060326 附件:1.询价邀请函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双面书架购置项目.pdf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5月21日

    2026-05-21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保障广大考生家长正当利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不明背景的企业、机构、个人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工作及对外宣传的不实言论,学校官方郑重声明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红河州人民政府举办、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大学专科)。2025年1月,红河州人民政府整合红河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财经学校、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等3所公办职业学校机构、职责及办学资源,组建红河职业技术学校(中职),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套党政班子、一套内设机构、两块牌子”一体化办学。2025年5月,学校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厅级。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应急救援学院、智能建造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数字商贸学院、智慧交通学院、建水紫陶产业学院、体育运动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综合高中教学部等13个二级教学单位,分蒙自校本部和建水校区办学,占地1456.35亩,建有图文中心、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游泳馆、训练馆等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及汽修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器人技术实训中心、幼儿保育技术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中草药栽培加工技术实训中心等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实训场所,可容纳学生30000人。目前全校共有在校生26198人,教职工1250人。 二、招生专业及层次 学校开办有32个大专专业和35个中专专业,招收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和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的考生。招生专业及具体事项请查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2026年招生简章》。 三、关于我校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红河职业技术学校(中职)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团队、中介及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在校外设立任何新生报到点、交费点、咨询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学校不会主动给学生及家长打电话、发短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请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我校正式授权,擅自以“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咨询”等相关名义开展直播、建群、收费咨询、购物、带领参观校园等,均属违规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任何私人账号发布的招生信息(如“保证录取”、“降分录取”、“提前缴费暨入学”等)均涉嫌虚假违规宣传,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以防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或上当受骗。学校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私人账号等索要学费、住宿费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请到校交付。 (五)学校在校师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未经许可的招生宣传活动。对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 (七)特别提醒:按相关政策规定,初中起点(中职)考生一旦录取必须按录取结果就读,不允许调换学校和志愿,请审慎填报志愿。 (八)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信息仅通过以下途径发布: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hvtc.cn/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官方QQ群号:385239848(中职)、497955736(高职) 学校官方招生咨询电话:0873-3055111、0873-3055222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云南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等正规备案渠道。 特此声明!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0日

    2026-05-20

  • 红河职业技术术学院(建水校区)羽毛球场地地胶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术学院(建水校区)羽毛球场地地胶购置项目。 2.项目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3.项目预算:36000.00元(叁万陆仟元整)。 4.要求:详见询价邀请函。 5.报名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214。 6.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1:00 7.询价邀请函详见附件。 采购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873-3060326 附件:1.询价邀请函红河职业技术术学院(建水校区)羽毛球场地地胶购置项目.pdf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5月18日

    2026-05-18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6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模型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

    2026-05-11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建水紫陶)红河流域傣陶原料及产品研究分析项目(二次)成交通知书

    2026-05-08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4153014736 学院简介: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学校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和部分专业考试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招生录取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2026年学校32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同一投档批次中,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投档位次顺序。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投档位序。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仍相同时,则按依次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填报院校(专业)的综合排序成绩(折算成绩)确定投档位次顺序。考生在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因行业对应急救援技术专业考生有要求,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应的2-1(色弱)、2-2(色盲)、2-3疾病者,考生结合自身条件审慎报考。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向州市教育、发改和财政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带独立卫生间);教材费由供应商据实收取。 第十六条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第十七条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 (校本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建水校区)云南省建水县阜安路379号 邮编:661100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hvtc.cn/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873-30551113055222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六年五月一日

    2026-05-01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6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模型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6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模型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3.项目预算:180260.00元(壹拾捌万零贰佰陆拾元整)。 4.要求:详见询价邀请函。 5.报名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214。 6.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1:00 7.询价邀请函详见附件。 采购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873-3060326 1.询价邀请函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6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模型采购项目2026.4.30.pdf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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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州职教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