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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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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2020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学院办学体制、办学前景、办学效益、办学规模等要求,报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详见《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红河州人社局指导下,由学院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根据疫情情况进行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30前将个人简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ZYRSK3060335@163.com。 具体招聘时间请关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众号以及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相关院校就业网站。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扫描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以专业问答、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三种方式相结合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和专业技能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讲课成绩x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x60%。其中:采取讲课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评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讲课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各100分;只采取专业问答、讲课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专业问答、讲课或实际操作能力成绩各占100分。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暂定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和主管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2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招聘各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办公室电话:0873—3060335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202室(人事科) 邮政编码:661100 邮箱:HZYRSK3060335@163.COM 附件1:附件1: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附件2: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2日  

    2022-04-22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监督咨询热线电话来啦!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2〕4号)有关要求,现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监督咨询热线电话予以公布,主要受理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方面政策咨询、建议和有关问题反映。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投诉。   实习管理监督电话:0873-3194096   13529469739冯老师

    2022-04-21

  • 同学们,用起来 | 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24365.smartedu.cn/

    2022-04-13

  • 招生咨询、投诉渠道

    招生咨询、投诉渠道 电话:0873-3060334 邮箱:hzyjjk3060334@163.com 

    2022-03-03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名单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名单

    2021-11-08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说明及考试操作指南

    各位考生: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即将开始,欢迎你参加考试。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4科目文化素质综合A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B卷。A满分200分;B卷满分100分。A、B卷同时进行考试,考试卷从题库中随机生成。 (二)考试总时长为150分钟,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考试时段分别为: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晚上20:00—22:30时。考生可在以上时间段内选择任一时段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过一次后将不能再进入考试。 (三)题型及分值:A卷总计100道题,共200分;B卷总计45道题,共100分。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四)10月16—17日,网络考试平台开放测试,考生可在平台上进行练习及模拟测试。 (五)考试采用网络远程测试的方式进行,请使用IE6以上、IE10以下浏览器登录考试,登录地址为http://39.129.165.130:88(注意,需要输入法为“英文”格式状态下输入),若登录不成功,可尝试核对登录地址或更换浏览器进行登录。 (六)本次考试统一使用考生身份证号+密码进行登录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断电、死机、断网等意外退出考试系统的情况,考试应尽快恢复设备正常,并立即重新登录系统进入考试。 二、考试操作指南 (一)考生如何登录: 电脑端:打开浏览器,登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hvtc.cn在快速导航位置找到高职扩招考试入口进入考试系统界面,如下界面,然后在对应的框内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123456),点击登录。 手机端:打开手机自带浏览器,在浏览器顶端的地址栏里面输入网址http://39.129.165.130:88/进入系统系统界面,然后在对应的框内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123456),点击登录。 (二)考生界面功能介绍 登录成功进入到以下界面考生进入此界面,先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点击个人信息,查看相关信息。 (三)如何练习与模拟考试 1.考生界面点击“我要自主练习”进入练习中心,考生可以选择相应的科目、题型进行随机抽题练习。练习完后,系统自动批改,考生可以查看正确答案,并且可以选择错题或正确的题继续列入下次练习的范围。 2.考生界面点击“我要模拟考试”进入模拟考试,点击进入考场即可进行模拟考试。(每次模拟考试交卷后可点击重考重新生成新卷进行多次考试) (四)如何进入正式考试: 1、在导航栏,点击主页,回到主页面,点击我要正式考试,进入到正式考试界面(进入之后会有注意事项窗口弹出,认真阅读里面的内容)点击“进入考场”,即可进入考试并倒计时。 2、考试界面正上方有基本信息及如何交卷、查看漏题、保存。 (五)如何答题: 1、选择题如下,点击(注意是“单击”)你认为正确的选项前面的圆圈,至圆圈内出现黑点,即表示该题已经作答。如下图,表现已经选择B选项 2、判断题如下,点击(注意是“单击”)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前面的圆圈,至圆圈内出现黑点,即表示该题已经作答。如下图,表示该题陈述错误。 3、作答完成后,注意检查是否漏题(已答是绿色,未答是蓝色),可以点击该题题号,可直接跳转到该题。 (六)如何交卷 答题完成后,一定要点击“交卷”进行交卷,否则系统不会生产考试成绩。完成考试后将不能再次进入考试。 (七)手机端如何正式考试 使用手机端考试的考生进入系统界面后点击正规考试,点击进入考场,答题完毕后选择交卷后完成考试,最后点击右上角按钮退出考试系统。 使用手机端的考生尽量选择网络较稳定的地区进行考试,避免因网络问题导致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

    2021-10-12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高职扩招考试说明(含考试说明、考试大纲、考试承诺书等附件)

    为切实做好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确保扩招工作稳定有序、保质保量完成,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考试作如下说明: 01 学院概况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大学,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学校全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36,省码:538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邮编:661100;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邮编:654300。 学院网址:www.hhvtc.cn 02 报名确认及志愿填报确认时间 报名确认时间:9月22—24日。 报名网址: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 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 报名方式:参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0〕72号)和《云南省2021年普高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执行。 已参加过202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12—14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要求参照《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执行。 已参加过20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原有的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账号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携带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密码重置。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报名收费130元/生。考生需在报名确认时缴费,考生必须对个人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现场确认签字后不再退费。 03 招生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含在籍中职学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04 招生专业 05 考试安排 (一)命题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自主命题。 本次高职扩招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 本次高职扩招考试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测试,不分招生专业。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周登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hhvtc.cn)阅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试说明》,下载打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考试采用网络远程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说明: (1)本次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4科目文化素质综合A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B卷,考试总时间为2.5小时。 (2)考生可以在考试时间3个时段内任选一个时段参加考试,考试网络平台在3个时段提前10分钟开放,考生可进入平台填写自己的考试信息,并准时参加考试。时段考试结束后,网络平台关闭,不能进行考试。 (3)10月16—17日,网络考试平台开放测试,考生可在平台上进行模拟测试。 (4)考生选择参加网络远程测试,须完成全部测试内容,中途不得退出,否则考试成绩为0分。 (5)考生在规定的3个时段没能完成网络远程测试,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成绩为0分。 (6)网络远程测试平台由红河州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考试网址:www.hhvtc.cn(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06 成绩公布、录取查询及注册报到 考试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报送所有参加本院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线,本次高职扩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10月28日前完成高职扩招投档录取工作。2021年10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6—7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完成报到注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体检 已参加过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体检。未参加过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的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协调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在10月22日前完成体检工作。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录取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学院对考生按我院高职扩招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学院开设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特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07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均为4000元/年·生。   资助政策 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评比与执行。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 凡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持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08 疫情防控 新生及陪同家长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到校报到;中高风险地区新生暂缓到校报到,待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返回低风险地区),居家隔离14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到校报到。 09 其他事宜 考试招生方案、考试说明、招生章程、考试大纲等请于下方附件自行下载。 高职扩招考试期间,红职院各部门将全力为考生提供一切便利和服务,如需帮助,请及时拨打0873—3055111 3055222。 附件: 高职扩招《数学》考试大纲 高职扩招《英语》考试大纲 高职扩招《语文》考试大纲 高职扩招《政治》考试大纲 高职扩招《职业适应性测试》编制说明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方案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说明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 高职扩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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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0871-65157667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电话:0873-30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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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ZYJW518@163.com

  •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

    0873-306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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