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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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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录取名册公示

    2024年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录取名册

    2024-08-19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经营食堂B包档口招租项目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经营食堂B包档口经营项目现按照《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招租,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B区3食堂三楼。 2、档口编号及面积(㎡):档口编号3—5、3—6、3—7,约300.945㎡。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请于2024年8月17日至19日到红河州职教园区4号楼后勤管理处816室报名。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869360802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7日

    2024-08-17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收特殊人群(听力、语言、视力、肢体障碍)学生就读五年制大专报考须知

    2024-06-23

  • 我校获批云南省首批职业教育高本贯通培养改革试点

    2024-06-04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附件: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6-03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成绩公示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公告》《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公告》要求,现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7日

    2024-05-27

  •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陶瓷材料研发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3),中药加工炮制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4),农业生物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5),生态农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6)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二)面试内容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由参加本岗位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号考生作为抽题代表,现场在三套备选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岗位考生的面试题,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使用同一套面试题。   (三)面试时长   专业问答为15-30分钟。具体详见《面试安排表》。   (四)备考时长   各招聘岗位备考时长均为5分钟。   三、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信息中心二楼大厅。   3.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业绩证明(2024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所报考岗位其它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2024年毕业生若报名时未能拿到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2)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招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4.审核管理: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二)抽签时间   统一抽签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7:30—8:00。   (三)面试时间   统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开始。   (四)具体抽签和面试地点   根据面试岗位的不同,各招聘面试岗位考生具体抽签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以下《面试安排表》。    根据资格复审通过人数,面试安排如有调整的,后续将在“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红职院)QQ群内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hvtc.cn/Index.html)或“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hhzyjsxy)进行公布。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或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手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主管局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   0873—3060335;0873-3056113    联系人:高老师、侯老师、余老师、后老师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7日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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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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