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成绩公示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公告》《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公告》要求,现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7日
2024-05-27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陶瓷材料研发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3),中药加工炮制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4),农业生物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5),生态农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6)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二)面试内容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由参加本岗位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号考生作为抽题代表,现场在三套备选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岗位考生的面试题,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使用同一套面试题。 (三)面试时长 专业问答为15-30分钟。具体详见《面试安排表》。 (四)备考时长 各招聘岗位备考时长均为5分钟。 三、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信息中心二楼大厅。 3.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业绩证明(2024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所报考岗位其它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2024年毕业生若报名时未能拿到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2)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招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4.审核管理: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二)抽签时间 统一抽签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7:30—8:00。 (三)面试时间 统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开始。 (四)具体抽签和面试地点 根据面试岗位的不同,各招聘面试岗位考生具体抽签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以下《面试安排表》。 根据资格复审通过人数,面试安排如有调整的,后续将在“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红职院)QQ群内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hvtc.cn/Index.html)或“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hhzyjsxy)进行公布。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或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手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主管局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 0873—3060335;0873-3056113 联系人:高老师、侯老师、余老师、后老师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7日
2024-05-17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大专开设专业情况一览表(2024年)
附件: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大专开设专业情况一览表(2024年)
2024-05-10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云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云教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予以公示。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实习单位公示
2024-05-10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及地方技术骨干培训并存的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办教师教育、电子信息、工艺美术、建筑工程、农林牧渔、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体育消费、大健康等十大专业群的普通中、高职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社会服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共设置3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科、组织部、宣传部、统战处、学生科、教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后勤管理科、审计科、保卫科12个党政机构;招生就业中心、科研中心、继续教育中心、职业能力建设中心、教育教学督导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创业孵化中心、智慧院园管理中心、汽车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紫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现代农业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公共服务学院、体育运动学院、应急救援学院、大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图书馆、教师发展中心、发展研究中心、25个教辅机构;工会、团委2个党群部门。 所属单位0个。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①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费归集率达到100%;②认定“双师型”教师人数达到100人;③“1+X”4个培训项目培训人次达到100人;④申报教(科)研合格成果20项。⑤各类上级补助到位率达到80%;⑥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人;⑦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80%;⑧通过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⑨非税收入上缴率达到100%;⑩成功申报申报“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⑪持续促进地方高职学校办学条件;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学校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方针精神,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 2.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等管理制度,并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严格有效执行。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涵盖了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办法、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产控制、建设项目、票据管理、合同控制、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等。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单位本年度年初批复收入预算数为9,914.77万元,年初支出批复预算数为9,914.7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①收入决算数为998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446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23.69万元;事业收入决算数为3647.33万元;其他收入决算数为1866.89万元。 ②支出决算数为911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984.71万元;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130.9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决算数为9983.8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914.7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9983.86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36.09万元,增幅为0.46%,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2023年学校党费归集率达到100%。 ②2023年认定“双师型”教师人数140人。 ③2023年,申报教(科)研合格成果29项。 ④2023年,各类上级补助均到位。 ⑤2023年,中职学生免学费均按照2000元/人补助。 ⑥2023年,全年预算执行率91.94%。 ⑦2023年,通过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 ⑧2023年,非税收入上缴率100%。 ⑨2023年,申报“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成功。 ⑩2023年,红河州高职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提升。 ⑪2023年度获得服务对象认可,学院学生满意度大于9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过考核与自价,2023年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确立重点工作及目标,考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学院投入指标的二级指标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各三级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附件1-2。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3年度学院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当中的三级指标“预算执行率”部分完成,部分未完成原因是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政府采购执行率未达到,其余三级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附件1-2。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度学院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部门履职,各三级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附件1-2。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度学院效果情况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各三级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附件1-2。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有待细化 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绩效评价操作性不足。 部分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考核过程中无法科学、直观的体现目标完成情况。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 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为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目标,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关于紧紧围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等要求。经研究,我院重点在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定量定性平衡设定、过程控制、评价、纠偏、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符合学校预算实际的绩效管理制度,充分使用信息系统,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具体措施和效果如下。 1.加大宣传,统一认识。 学校高度重视,在中层干部大会、教职工大会以及报账员培训会等多次会议上强调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将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要求、意义及措施等精神传达到位。切实增强事先有目标、事中有考核、事后有评价、评价有运用的绩效管理意识,提升学校绩效管理水平。 2.进一步完善绩效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最大可能设置定量考核指标。 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构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所有绩效目标编制必须细化、量化,确保绩效目标评价可以真实反映项目效益,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结构、收入完成情况及效率、减收风险点;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细化并明确每一个考核点。 3.加强培训 对编制预算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搭建绩效管理全程信息化管理平台 构建起以“预、核、决”为主体,“收费管理、人员支出管理、奖助学金发放管理”等多项功能并重的财务闭环管理系统。目前已逐步将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中期评价、纠偏、绩效评级、结果运用等全过程融入信息化系统,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及工作效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学院各部门及下级院校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附件1-2: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1-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4-03-12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质量。学院收到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拨入资金指标后,结合学院发展需求情况,积极组织各专业实训室项目实施人员,专人管理。2023年收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下达指标1296.94万元,年末财政收回826.49万元,实际下达470.4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实训专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严格按采购程序上报备案,按合同支付进度支付供应商货款,并做好后期货物验收和结算。。 2.中等学生资助资金 学院收中等学生资助资金指标后,结合学院发展需求情况,积极组织统计受助学生情况,专人管理。2023年该项目资金决算数为203.6万元,资金主要用中职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免学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①力争“十四五”,红职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园区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0人以上,并结合地方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打造3-5个特色专业、产业学院。 ②三年期满,红职院顺利通过专科教学质量合格评估,生师比、研究生教师占比、生均用房、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毕业生就业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合格标准。 ③通过“十四五”的努力,把红职院发展成为省内外有影响、云南有特色的高水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2023年)。 ①红职院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以上,并结合地方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打造3-5个骨干专业。 ②通过高职办学合格评估,生师比、研究生教师占比、生均用房、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毕业生就业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合格标准。 ③通过努力,把红职院发展成为省内外有影响、云南有特色的高水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④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给与政策保障,受助学生覆盖率达到100%,补助标准达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红河州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的保障和拨付,红河州教体局负责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接受相关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2.管理流程 学院按照实际需求编制预算项目,经由红河州教体局审批通过预算项目上报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再评价评分,项目评分达到要求后拨款。 3.组织实施 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4.制度建设情况 学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的学院治理体系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注:二至六详见附件:红职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张表2个项目)
2024-03-12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附件: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202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