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第一轮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陶瓷材料研发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3),中药加工炮制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4),农业生物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5),生态农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16)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二)面试内容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由参加本岗位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号考生作为抽题代表,现场在三套备选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岗位考生的面试题,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使用同一套面试题。 (三)面试时长 专业问答为15-30分钟。具体详见《面试安排表》。 (四)备考时长 各招聘岗位备考时长均为5分钟。 三、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信息中心二楼大厅。 3.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业绩证明(2024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所报考岗位其它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2024年毕业生若报名时未能拿到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2)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招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4.审核管理: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二)抽签时间 统一抽签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7:30—8:00。 (三)面试时间 统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开始。 (四)具体抽签和面试地点 根据面试岗位的不同,各招聘面试岗位考生具体抽签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以下《面试安排表》。 根据资格复审通过人数,面试安排如有调整的,后续将在“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面试(红职院)QQ群内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hvtc.cn/Index.html)或“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hhzyjsxy)进行公布。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红河教体”公众号或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手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主管局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 0873—3060335;0873-3056113 联系人:高老师、侯老师、余老师、后老师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7日
2024-05-17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云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云教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予以公示。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实习单位公示
2024-05-10
关于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进行内部专项审计的公告
自2024年5月7日起,学校审计处将派出审计组,对学校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政策执行、发放等情况进行内部专项审计。 审计期间,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学校审计处联系。 联系地址:审计处(信息中心416室) 联系电话:王老师13988090820 特此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24年5月7日
2024-05-07
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红职院、州民师、州农校、州财校)2024年招生简章
2024-04-18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2024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是河口县唯一一所融合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学校。目前开办旅游外语(招收中国籍学生)和导游服务(招收越南籍学生)两个专业。学校因学生规模扩大,现需招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编制外专业课教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有先进的教育理念、高度责任感、良好的协作精神、突出的工作能力。 2.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能胜任旅游外语(越南语)、导游服务(对外汉语)专业课程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 二、学科及专业要求 1.旅游外语(越南语)专业课教师(2人) 专业要求:越南语专业,能够胜任旅游外语(越南语)专业课,如《基础越南语》《越南语口语》《越南语听力》《越南语阅读》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导游服务(对外汉语)专业教师(4人) 专业要求: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能够胜任导游服务(对外汉语)专业课,如《汉语综合》《汉语口语》《汉语听力》《HSK辅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7:00截止。 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按“岗位+姓名”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1034137685@qq.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87391020。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五、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面试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2.本次招聘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面试合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聘用协议,工作地点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 3.本次招聘待遇按照《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合同制人员。 附件1: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0日
2024-01-10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轮合同制高技能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现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轮合同制高技能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公示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的,应签署或说明举报人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于组织调查核实,组织会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举报电话:0873-3060335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2023-12-27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我校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已于2023年12月23日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本次提交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人数36人(其中:中级33人、初级3人),评审通过30人(其中:中级27人、初级3人),评审结果均经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监督,且复核无误。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科和人事科反映。具体名单见附表。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科:13649626240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0873-3060335 附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初级) 2023年12月25日
2023-12-25